关于再次核查国资管理系统“待查库”资产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1-17 点击数:


各部门:

根据巡视整改要求,学校决定对国资管理系统中各部门“待查库”资产再次核查。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按时完成核查任务。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国资管理系统“待查库”资产(见附件)。

二、核查方式

各部门根据国资管理系统“待查库”资产账目信息,查找对应的实物资产,确保账物卡相符。

三、核查结果处理

1.通过核查找到的资产,部门落实接收人,并在国资管理系统中提交调拨申请,经接收人、资产管理员、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国资处。

2.通过再次核查仍未找到的资产,部门须如实写明原因,经资产管理员、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国资处。

3.国资处将核查结果汇总后报学校研究处理。

四、完成时间

2018122下午6:00前。

附件:国资管理系统“待查库”资产汇总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年1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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