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学院2018、2019年修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作者: 时间:2018-04-20 点击数:

宜宾学院20182019年修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宜宾学院20182019年修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BQXZB-2018-026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831-354507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宜宾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五粮液大道东段酒圣路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卢老师;联系电话:0831-35450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强、李游天;联系电话:0831-23393892200151

代理机构地址: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南丝绸路253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项目概述 1.工程项目名称:宜宾学院20182019年修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2.工程地址:宜宾学院(宜宾市翠屏区江北酒圣路8号)二、服务要求1.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造价咨询,如因采购人原因影响造价咨询完成时间的,可以适当顺延。2.必须确保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质量,做到清单项目准确无误,不得漏项,且工程造价误差不得超过-3%~3%范围(不包括图纸变动及现场签证所引起的项目增减调整)。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要求。 3.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清单应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认定事实清楚,定性准确。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不含乙级暂定资质)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省外企业需具有有效的入川备案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0428 11: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0418 09:00 20180426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南丝绸路253楼)磋商文件售卖处购买,逾期不售。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发售,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

磋商文件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0428 10:30 20180428 11: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南丝绸路253楼)本项目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0428 11: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南丝绸路253楼)本项目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831-3545077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涉及)

二、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参照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控制价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参加项目投标直接作废标处理,不予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四、对节能、环境标志、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给予加分,对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给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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