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学院2019-2021年采购代理机构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 时间:2019-05-09 点击数:

宜宾学院拟对我校2019-2021年采购代理机构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名称:宜宾学院2019-2021年采购代理机构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采购项目简介:

1、本项目资金情况:我校采购项目采购代理费用由中标商支付。

2、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项目简介及采购内容详见第七章,本项目设置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

3、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宜宾学院网站以公告形式发布。

三、项目性质:采购活动;

四、采购用途: 按照我校采购安排,代理我校委托的政府采购和非政府采购任务,具体采购项目由我校自行决定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采购代理公司营业执照公司住所在地和开标地点为:宜宾市市区。

8、符合财政部颁发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 2019 510日至20195 16上午090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宜宾学院行政办公楼七楼715室。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免费领取,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

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磋商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人处重新登记备案)

4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获取本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七、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5219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磋商当日830-900(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磋商小组组建后立即开启。

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采购人拒收。

八、磋商时间:2019521900(北京时间)

九、磋商地点:宜宾学院硕勋楼105会议室(第三教学楼105会议室)

十、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宜宾学院网站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人:宜宾学院

通讯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五粮液大道东段酒圣路8

人:卢晔

联系电话:0831-3545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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