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工作需要,宜宾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1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公道正派,诚实守信,清正廉洁,坚持原则,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工作态度认真踏实,有责任心;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意识强,能够与同事保持和谐的人际关系;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招聘岗位
(一)岗位、职数及待遇
序号 | 岗位类别 | 人数 | 薪酬(元/月) | 备 注 |
1 | 管理岗 | 1 | 3220 | 聘用时间2025年3月1日-2025年7月31日,含保险 |
注:入聘人员与宜宾学院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有关规定由宜宾学院统一购买社会保险。
(二)职责任务
1.按照国家和地方关于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要求开展工作。
2.定期进行实验室危废室安全检查,识别并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发现异常情况时,迅速采取措施,控制污染扩散,及时上报,建立安全隐患台账。
3.负责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标识、暂存,并保持储存点的整洁,确保危险废物的储存条件符合相关标准,如防泄漏、防火等,保证危险废物储存设施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及紧急处理设备。
4.建立并维护危险废物的出入库登记台账,记录来源、种类、数量、时间等信息,监督确保学院入库的危险废物正确包装、标识。
5.按照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包括填写转移联单,与有资质的处理单位交接,在“无废四川”及时填报相关信息。
6.制定并执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所有进入危废室的人员都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定。
7.完成部门安排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资格条件
1.性别不限,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年龄55周岁以下。
2.服从工作安排,积极主动,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3.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廉洁自律。
4.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21日—25日
2.报名地点:宜宾学院临港校区二期鸿儒1栋503办公室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携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按规定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
宜宾学院国有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按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人员通知面试。
1.面试时间:2025年2月26日10:00
2.面试地点:宜宾学院临港校区二期鸿儒1栋503办公室
3.面试内容:自我介绍;业务知识问答。
四、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和原则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任
经面试、体检合格人员,拟定为拟聘人员,由宜宾学院国有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公示3天,经公示符合聘任的,完成与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
六、纪律与监督
我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未尽事宜由宜宾学院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龚老师 联系电话:18383119570